【担保的类型】
债的担保,具体可分为三种类型:人保、物保、金钱担保。
所谓人保,就是在债务人财产之外,附加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保障的担保手段。
物保,是指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的保障,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该财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金钱担保,是指由当事人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进而保障债权实现的担保方式。
【抵押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债权人享有的这一权利即为抵押权。
【质权】
类似的担保物权是质押权或叫质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的变价优先受偿。债权人享有的这一权利为质权。
【留置权】
与抵押权、质权稍有不同的担保物权是留置权。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此时债权人享有的担保物权为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