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使用与他人相同或相似的商业标识从事市场交易,使交易相对人产生混淆或误认,从而获得交易机会的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宣传方式,对商品或服务进行与事实内容不相符的公开宣传,导致或足以导致购买者对商品或服务产生错误认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诋毁,也称商业诽谤,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取竞争利益,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业诋毁行为的处罚进行了总括式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