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北京女士姜某关闭了自己MSN的公共浏览权,让其变成一个私人空间。2007年12月29日,姜某从24层的家中纵身跳下,自杀身亡。姜某友人整理内容,开“北飞的候鸟”博客。
2008年3月,王某将北飞的候鸟、大旗网、天涯社区三大网站告上法庭。
2008年12月18日,朝阳法院对其宣判:北飞的候鸟和大旗网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因侵犯原告王菲的隐私权,对其进行3000元和5000元的精神赔偿并停止侵权,公开道歉。
2009年12月23日,北京二院对此案件进行终审判决:由于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人泄露王菲的个人信息,侵犯其隐私权与名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