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的组成形式
(1)一审合议庭的组成
一审合议庭的组成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审判员组成;二是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人数为单数。
(2)二审合议庭的组成
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人数为单数。
审判长
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合议庭的,由其担任审判长;其他情况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合议庭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不成多数或者重大疑难案件,报审委会讨论决定。
公开审判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案件过程向社会公开,允许民众旁听,判决结果公开的制度。
1.开庭三日前发布公告,公告案由、当事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2.庭审公开,允许旁听;
3.判决结果公开宣告;并在互联网上公开。
法院不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
1.涉及国家机秘的案件不公开;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
3.调解案件不公开;
经当事人申请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1.涉及商业秘密案件
2.离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