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阅卷。
2.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意见。
3.调查核实证据。
4.复核审理报
数罪并罚案件和共同犯罪案件的复核
(1)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对象,仅是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
(2)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3)程序启动的主动性。
(4)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必经和终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