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与特点
诉讼代理人,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他人的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到法院实施相应诉讼行为的人。
1.诉讼代理人需要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2.以当事人的名义进行诉讼;
3.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
4.诉讼结果由当事人承受。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概念与特点
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
1.代理权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与当事人存在监护关系;
2.代理的对象是无民事诉讼能力的人;
3.可以实施当事人所有的诉讼权利;
4.参加诉讼需要提交与当事人存在监护关系的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的人。一般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
1.代理权产生的根据是来自于当事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授予权;
2.代理对象既包括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也包括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3.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
4.参加诉讼需要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5.可以委托代理人的包括当事人、法定诉讼代理人;
6.可以接受委托的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社会区或者单位推荐的人。
7.授权种类: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