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班制的性质、编制标准与作用考论
内容提要:官班制的性质不同于官品制,它是一项士庶起家与官员官职迁转的官阶制度。它不仅适用于梁陈两朝,而且对于认识魏晋宋齐的同类问题,也具有无可替代的参考价值。它的编制标准除朝班外主要是官职的资望与清浊。一般来说,官班的高低取决于官职的资望,同班内位次的前后取决于官职的清浊程度。官职的清浊有两层内涵。流内十八班是士族担任的官,为清官;流外官以下为非士族起家官,为浊官。十八班内部的官职也有清浊之分,在同班内的位次前后即体现了官职的清浊程度。九品官制是官员地位高低、权力大小与待遇优劣的主要标志,即官员的礼数取决于官品的等级。而官班制则是士庶起家与官员官职迁转的主要参照体系,其次是朝廷对官员奖惩的重要手段。官班制既维护了士族的特权与利益,也为寒庶阶层的入仕与升迁打开了通道,因而它既有凝固性,又具开放性。
关键词:官班制 性质 编制标准 作用 清浊
梁陈两朝实施的官班制,作为“南朝贵族官僚制的集大成”,中外学者对它的渊源、内容与改革思想等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取得了卓著成就。对于它的性质与作用,虽然学者们也有所探讨,创获不少,但还有继续研讨的余地。而对于官班制的编制标准,则还没有见到有学者予以探究。本文打算就这三个问题略陈管见,不当与谬误之处,祈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 官班制的性质
学者一般认为,十八班官制的性质与官品制相同。例如,杨光辉先生就说:“十八班一经划定,就成为新的九品官秩。”学者们认为十八班由九品剖分而成,自然也是基于十八班制与九品官制性质相同的认识。最近阎步克先生否定了“把十八班看成官品九品18等的变体”的观点;提出:“梁十八班是一种管理任官资格的位阶”,它“相当程度上还是按‘门品’即门第高低定官资的”。梁陈两个朝代官品制与官班制的同时并用,显示二者性质不同、功能各异。阎先生的意见是符合历史实际的正确认识,但似乎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对于官班制的设立目的,各种史书都未见涉及,只有南宋人岳珂极其简要提出。他说:“谓班以选事而设,则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为十八班,初不关选法。”岳珂的观点虽然有所保留和误解,但“班以选事而设”的推测却是正确的。官班制由吏部尚书徐勉主持制定,其主要内容反映在他撰写的《梁选簿》中。由《梁选簿》顾名思义,官班制用于对官员的人事管理,其基本功能是用来选拔任用官员。下面结合有关史料,来进一步分析官班制的性质与用途。“《梁选簿》:‘太常丞旧用员外郎,迁尚书郎。天监七年(508),改视尚书郎。’陈因之。……梁天监七年,十二卿各置主簿一人,迁为五官、功曹;又位不登十八班者别为七班,太常主簿班第四。《梁选簿》:‘太常主簿视二卫主簿。’”原来员外散骑侍郎迁太常丞,太常丞迁尚书郎;萧梁天监七年革选后,太常丞与尚书郎同阶,故在梁官班制中二者分别位居五班八位与一位,而员外散骑侍郎位居三班。可见,太常丞原来在四班的行列。在官班制中,宗正等十一卿主簿位居流外三班,二卫主簿、太常主簿与宗正等十一卿五官、功曹同居流外四班,二卫功曹与太常五官、功曹为流外五班。以上官职的迁转次第与官班制若合符契。由此不难看出,官班制是一项官职迁转的官阶制度。官班制“以班多者为贵,同班者,则以居下者为劣。……转则进一班,黜则退一班。班即阶也。同班以优劣为前后。”即不仅班次的高低是官员迁转的次序,而且同班内官职的位次前后也是官员迁转的顺序。具体事例可证此言不虚。侍中“旧迁列曹尚书,美迁中领护、吏部尚书”;“齐梁旧制,右仆射迁左仆射,左仆射美迁令,其仆射处于中。陈亦然。”这与梁官班制吻合无间,因为侍中、列曹尚书、中领护、吏部尚书分别位居十二班首位、十三班二位、十四班首位与二位;右仆射、仆射、左仆射分别位居十五班的四位、三位与首位,尚书令在十六班首位。这进一步证实,官班制是官员官职迁转的基本参照体系。
两晋南朝时期,门阀制度盛行,其主要特征是格外讲究婚宦。婚是说婚媾要门当户对,否则就是婚姻失类。正如唐长孺先生所说:“‘宦’不是完全看他自己及其家族所任官职之高卑,重要的倒是在于所任官职特别是出身官的清浊。”南朝时期,“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当时士族的乡品聚集在二品以上,三品以下就成为了寒庶。根据门第的高低差异,官班制分为流内十八班、流外七班、三品蕴位及勋位三个等级。十八班之下,“位不等二品者,又为七班”;流外七班,“是寒微士人为之”。据此可知,士族子弟从流内十八班官职起家,寒士从流外七班起家。三品蕴位及勋位是一般庶人就任的官。十八班中的一、二、三班官职,基本为士族起家官。时至陈朝,皇族与高门士族起家官进一步凝固化。“其亲王起家则为侍中。……皇太子冢嫡者,起家封王,依诸王起家。余子并封公,起家中书郎。诸王子并诸侯世子,起家给事。三公子起家员外散骑侍郎,令仆子起家秘书郎。若员满,亦为板法曹,虽高半阶,望终秘书郎下。次令仆子起家著作佐郎,亦为板行参军。此外有扬州主簿、太学博士、王国侍郎、奉朝请、嗣王行参军,并起家官,未合发诏。”宫崎市定先生说:板法曹“称其比秘书郎高半阶,和《陈官品表》不合。在《陈官品表》中,位于秘书郎之上的参军没有比板中直兵参军更低的……称作‘板法曹’显得奇怪。”宫崎先生错误地依据官品制解释以上材料,自然发现史料抵牾,感到不可思议。如果我们按照官班制诠释它,则毫无扞格、完全吻合。因为皇弟皇子府行参军(三班五位)比秘书郎(二班一位)高不到一阶,所以称“高半阶”。在《陈官品表》中,皇弟皇子府板行参军在八品,秘书郎则在七品,前者不但不比后者高,反而比后者低一个品级。这说明官职的官班与官品并不完全一致,有时高低相反。上引《隋志》所载陈朝起家官职的前后次第与官班制完全契合,因为侍中为十二班,中书侍郎九班,给事中四班,员外散骑侍郎与皇弟皇子府行参军位居三班的四位与五位,秘书郎、著作佐郎、扬州主簿、太学博士、奉朝请、嗣王行参军分别位居二班的一、二、三、七、九、十九位,皇弟皇子国侍郎为一班二位,高下有别,层次分明。这充分说明官班制还是士庶起家的参照体系。
综上所述可知,官班制是一项士庶起家与官员官职迁转的官阶制度,它与官品制的性质迥然不同。宫崎市定先生分析东晋9人由黄门、散骑或中书三侍郎迁吏部郎或司徒左长史的现象后提出:“要成为吏部郎,一般要先经历其他的五品官。”他总结宋齐16人经历中书郎、黄门郎与太子中庶子中的两任或三任,升至吏部郎或司徒左长史,再晋升侍中的规律后指出:“进入宋齐时代以后,要当上吏部郎,或者司徒左长史,之前至少要当二任五品官,而其下一任的官职一般为三品官的侍中,此乃一条晋升的路线。”宫崎先生由于不清楚官班制的性质,仍然依据官品制解释以上现象,得出的结论不仅流于表面现象,而且未发现其中存在的抵牾。因为晋宋的黄门、散骑与中书三侍郎、太子中庶子皆为五品,而尚书吏部郎与公府长史则为六品,侍中为三品。因此,前四个官职转吏部郎或司徒左长史从官品看都是左迁,而吏部郎或司徒左长史晋升侍中则超迁两个品级。国内学者一般也用官品制诠释官员官职迁转顺序,同样是不适当的。用官班制解释上述现象则格外吻合。在梁官班制中,散骑侍郎是八班,中书侍郎九班,黄门侍郎十班,太子中庶子为十一班的倒二位,而吏部郎与司徒左长史分别在十一班二位与十二班四位,侍中则是十二班首位。据此,前四个官职转后两个官职不仅都属于晋升,而且散骑侍郎与中书侍郎迁吏部郎与司徒左长史还是超迁;尚书吏部郎与司徒左长史迁侍中,乃是循序渐进,特别是司徒左长史迁侍中,仅在同班内前进了两个位次,丝毫没有超迁的迹象。这足以说明,官班制不仅是梁陈两朝士庶起家与官员官职迁转的基本参照体系;由于它由魏晋宋齐的官班、官阶继承发展而来,它对于认识魏晋宋齐的同类问题也具有不可替代的参考价值,即士庶起家与官员的官职迁转,不是按照官品,而是依据官班。